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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规划部门的协作配合,避免气象探测环境受影响、气象设施遭破坏事件的再次发生,温州市气象局和市规划局日前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通知》,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来,温州经济发展迅速地区的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受破坏现象日益严重,严重影响了气象探测资料的比较性、代表性、准确性和连续性。为确保有一个长期稳定、符合技术要求的探测环境,温州市气象局积极主动与规划部门沟通,并与市规划局就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联合发文。《通知》要求:一、各级气象部门和规划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完善协调机制。规划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时,要避免因城市、乡镇规划建设项目导致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受到影响和破坏;三、严格审批程序,依法执行气象台站迁移的各项规定。规划部门在制定城镇发展规划和审批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时要严格把关,当确实不能避免影响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时,应征得有行政审批权限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各级气象部门、规划部门要以《浙江省气象条例》发布为契机,在当地人大、政府的监督、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采取专项执法检查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违法案件的执法力度;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宣传。(泽微 天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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