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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浙质评发[2007]411号文件中通报表扬瑞安市防雷设施检测所。据悉,此次全省气象系统仅杭州市防雷所和瑞安市防雷所两家被省质监局评为 “监督检查结果满意的机构”。
瑞安市防雷设施检测所获此殊荣,这跟该局领导时时刻刻的关心、正确的领导下,全所职工的平时严守局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严格根据国家认监委《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获证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实施,切实履行各项要求,强化日常管理而分不开的。
该所全体同志表示,今后将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确保检验活动独立、客观、公正、诚信。(张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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